最美人間四月天,林徽因的一首現代詩讓四月變成了一個溫暖美好而充滿希望的日子。趁著這個時間節點,國家也出臺了一系列的食品新規,為大眾所關心的食品安全問題又提高了一個高度,為此中科檢測小編為大家搜集了食品新規,包括保健食品新規、學校食品安全新規、飼料食品新規。
保健食品新規
一、關于標簽
保健食品標簽上設置特別提醒區,特別提醒消費者“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藥物、不具有疾病治療功能”等內容。
二、保健品功能宣稱
市場監管總局近日發布征調整保健食品保健功能意見的公告,擬取消21項保功能。
三、保健品“百日行動”
今年1月8日起,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13個部門宣布,在全國范圍內集中開展為期100天的聯合整治保健市場亂象“百日行動”。經過經過兩個月的整治,對“保健”市場亂象已經形成全面打擊的高壓態勢,“百日行動”取得階段性進展。保健品專項整治工作不限于“百日”,關鍵是建立長效機制,鞏固專項整治成果。市場監管部門將采取進一步措施。
學校食品安全新規
自4月1日起,由教育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共同制定的《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將開始施行。這一規定將適用于實施學歷教育的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
根據規定,中小學、幼兒園應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應當有學校相關負責人與學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記錄,及時發現和解決集中用餐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有條件的中小學、幼兒園應當建立家長陪餐制度,健全相應工作機制,對陪餐家長在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見建議及時進行研究反饋。
同時,規定還提出,中小學、幼兒園一般不得在校內設置小賣部、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確有需要設置的,應當依法取得許可,并避免售賣高鹽、高糖及高脂食品。
規定強調有條件的學校食堂應當做到明廚亮灶,運用互聯網等信息化手段,加強對食品來源、采購、加工制作全過程的監督。中小學、幼兒園食堂不得制售冷葷類食品、生食類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鮮黃花菜、野生蘑菇、發芽土豆等高風險食品。
飼料中部分標準更新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