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藥妝”在化妝護膚品市場非常流行。2019年1月10日,國家藥監局發布化妝品監督管理常見問題解答,明確現行法規層面不存在“藥妝品”概念,宣傳“藥妝”“醫學護膚品”等“藥妝品”概念均屬違法行為。
為進一步打擊違法行為,國家藥監局于1月31日又下發了《關于開展違法宣稱的非特殊用途化妝品清查工作的通知》,廣東、江蘇、山東、四川、寧夏等多地開展飛行檢查、排查,清理違法宣稱“藥妝”的產品。僅廣東省藥監局就依法處理了162個違法宣稱的化妝品。
在北京、成都多家大型商場超市、護膚品店、藥店,記者發現,大部分化妝品的標識已看不到“藥妝”字樣。
在很多消費者概念里,“藥妝”就是由醫藥專業人士研發,是“藥品+化妝品”的產物,比普通化妝品安全且效果明顯,因此在市場上很受歡迎。前瞻產業研究院曾發布數據,2017年中國“藥妝”市場規模達到625億元,年增速在20%左右。
“事實上,‘藥妝’就是國內市場制造出來的詞匯,很多消費者的概念也多是通過廣告宣傳獲得的。”專家表示,產品要么是藥字號,要么是妝字號,我國法規上根本沒有“藥妝”概念,只有功效型化妝品或特殊用途化妝品。而且,包括美國在內等多數國家的化妝品監管部門和機構,都沒有認可“藥妝品”的法規地位。
多位業內人士認為,國家藥監局的“藥妝”禁令,進一步厘清了藥品與化妝品的界限,保護消費者免受“三無”產品的傷害,且有利于推動行業重新洗牌,促進化妝、護膚品市場的凈化與發展。
事實上,這并不是國家首次對“藥妝”出臺禁令。早在2010年,原國家食藥監總局就曾發布通知,把標識和宣稱“藥妝”“醫學護膚品”等夸大宣傳、使用醫療術語的違規行為作為日常監督檢查的重點。2011年又再次指出,重點檢查“是否存在小包裝或者說明書上標識和宣稱‘藥妝’‘醫學護膚品’等夸大宣傳的違法違規行為”。
專家建議相關部門出臺系列細化配套措施,提高企業生產此類產品的門檻,如果宣傳具有特殊功效,必須進行臨床試驗,并出具相應數據。在銷售宣傳時給予產品分級標識,等級越高代表安全性越高,讓消費者選擇化妝品時更有依據,錢花得更明白。
廣東省藥監局相關負責人提醒,消費者在購買化妝、護膚品時要注意成分配比和產品說明,所有宣稱“藥妝”的產品都是違法的。此外,要特別警惕非正規渠道兜售的所謂“藥妝”,如果看到此類產品,可向當地監管部門投訴舉報。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化妝品是當今時代變美的必需品,幾乎人手一套,無論是清潔類的洗面奶還是洗浴類的沐浴,甚至是各種膏霜乳乳,都是愛美人士的追捧之物。但是現今化妝品的種類、品牌、產地繁多,質量參差不齊,各種添加的有害物質讓人不知如何選擇,通過中科檢測的第三方公正檢測,可以讓您放心使用和銷售高品質化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