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機構放射衛生檢測與評價是為了保證在放射工作場所工作員工的健康,可以讓醫療機構了解所使用設備的相關性能,保護受檢者和放射工作人員免受不必要的照射,為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衛生審查提供技術依據。
中科檢測具備專業的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具備開展醫療機構放射診療設備防護性能、工作場所防護性能、個人劑量監測,以及放射診療建設項目的預評價、控制效果評價的資質認可,可為醫療機構提供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服務。
醫療機構放射衛生檢測與評價內容
1放射診療設備檢測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46號)第二十條規定,應對放射診療設備新安裝、或維修后的驗收檢測,以及使用后的每年一次狀態檢測。放射診療設備檢測的意義是確定放射診療設備性能,發現存在的放射安全隱患,保護患者及醫務人員的健康。
2工作場所防護檢測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46號)第二十一條規定,醫療機構應當定期對放射診療工作場所、放射性同位素儲存場所和防護設施進行放射防護檢測,保證輻射水平符合有關規定或者標準。
放射診療設備工作場所輻射防護檢測的目的是了解放射診療設備工作場所輻射強度及防護情況,發現存在的輻射安全隱患,保護患者及醫務人員健康。
3個人劑量監測
個人劑量檢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放射診療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規范要求,用人單位需為放射工作人員配置個人劑量計,并定期進行監測;其目的是規范用人單位對放射工作人員的健康管理以及了解放射工作人員接受的劑量大小;為工作人員職業病危害管理提供依據,為審管部門提供監管依據。
4放射衛生預評價
放射衛生預評價主要針對具有放射性危害的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技術引進等項目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或施工前對其輻射防護措施、輻射監測計劃、輻射危害、放射防護管理等進行全面評價,提出合理的改進建議,使輻射防護達到最優化,同時為衛生行政部門對建設項目實施職業衛生審查提供技術依據。
放射衛生預評價是預測、評估放射性危害種類及強度(濃度),預測、評估項目建成后工作場所中的輻射強度及其可能對工作人員或公眾造成的健康危害;從源頭控制職業病。提出合理的改進建議,使輻射防護達到最優化,避免發生放射性事故或者職業病。
5放射防護控制評價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46號)第十三條規定:醫療機構在放射診療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前,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申請進行衛生驗收。
確認放射防護設施的防護效果和采取的防護設施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與相關標準的要求,保證正常運行時工作場所的輻射水平、工作人員的受照劑量不超過標準規定的限值,降低發生潛在照射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