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海洋環境保護事業的不斷發展,監測工作的不斷深人.海洋環境污染監測事業從小到大,從弱到強,從一般到具體,從現狀評價到宏觀預測,從局部控制到全國海洋環境質量保證,蓬勃發展壯大,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海洋環境污染監測體系。
監測技術水平上有很大的提高和進步,從學術角度而言,也有所創新,已成為環境科學的一門分支科學。與此同時,海洋環境污染監測管理制度也不斷完善,制定了一系列法規.標準及管理辦法。可以說,中國的海洋環境污染監測工作有了長足的發展。

海洋環境污染監測的方法
海洋水質監測分為環境水體監測和水污染源監測。
(1 )常規監測。亦稱監視性監測或例行監測,是海洋環境監測中最基本的工作。它是按一定的要求和計劃,定時%定點地測定污染源排放情況及其排污負荷變化情況,分析污染物超標程度和頻率,評價環境質量.預測海洋環境變化趨勢.為污染源的治理和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2)污染事故監測。系指因發生事故或者突發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海洋污染事故時,對受到或者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區域進行應急的監測,其目的是測定事故污染程度和波及的范圍,監測污染后果,以便及時采取措施,減少和控制海洋污染損害。同時,通過監測對因事故發生的海洋污染糾紛調查處理提供依據,尤其是為海洋環境民事責任糾紛的解決提供技術監測資料。
(3)調查性監測。系指國家或地方組織的全國海洋環境情況綜合性調查%全國或者地方海洋環境專項調查。對海洋環境進行污染源和環境質量狀況兩方面的監測。
我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第一條規定:“為保護和改善海洋環境,保護海洋資源,防治污染損害,維護生態平衡,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這一條規定了海洋環境保護立法的目的,也表明海洋環境監測的根本宗旨。海洋環境監測就是要對海洋環境質量狀況,包括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狀況進行全面的調查研究,作出定量的科學評價。為國家和沿海地方人民政府制定海洋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劃"對策和措施提供科學依據,為行使海洋監督管理權的部門進行執法管理提供技術保障??梢哉f,海洋環境監測既是海洋環境監督管理的一個組成部分,又為全面的海洋環境監督管理服務。離開海洋環境監測,海洋環境管理將寸步難行。
(4)研究性監測。亦稱專題監測,系指在海洋環境科學研究工作中,為確定.研究某些污染物對周圍環境的污染范圍.污染強度及其遷移轉化規律而進行的監測。
需要進行海洋環境污染監測可以咨詢中科檢測,中科檢測涵蓋海水檢測、海洋沉積物檢測、海洋生態調查、海洋生物質量檢測、海水淡化檢測、水域生態調查、淡水生態調查等服務,并致力于推進海洋環境良好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