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實施的食品標準GB 2763-2019將帶來什么影響?
發布時間:202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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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國家衛生健康委、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管總局三部門聯合發布GB 2763-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將于2020年2月15日正式實施。新標準的發布,將替代GB 2763-2016和GB 2763.1-2018。
那么GB 2763-2019的實施,將帶來什么樣的影響呢?
按照慣例,標準的更新頻率通常為每4年更新一次,2005版之前尚未完善,姑且不論,2005版之后,到2008版和2012版,基本滿足4年更新一次。
自2014年起,變成了每2年更新一次,也就是隨后的2016版和2018版,然后再到2019版,僅僅隔了一年。
頻率在逐年增加,可見,一方面,主管部門對農藥殘留的重視程度在逐年增加;另一方面,也說明農藥的檢測方法不斷更新。
據經驗而言,后續還將會保持每2年更新一次的頻率。
再從監控農藥數量和限量數量兩個方面來看,2012版起,2014版,2016版和2019版,在農藥數量上分別增加了20%,12%和12%;在農殘限量的數量上分別增加了59%,13%和72%;GB 2763-2019增加的72%代表著2967項限量。
按現實情況分析,本次更新限量較多,后續更新版本在限量上可能不會有太大規模的更新,除非有新農藥和新產品的出現,則有可能增加限量要求。
那么,新標準GB 2763-2019到底增加和修訂了哪些內容?
新標準GB2763-2019除前言外,主體部分依然是由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與定義、技術要求、索引五大部分組成。
一、范圍
新標準GB2763-2019規定了356種(類)食品中483種農藥共7107項最大殘留限量。相比標準GB2763-2016,新標準GB2763-2019做了以下更改。
1、增加了2967項農藥最大殘留限量,修訂了28項農藥最大殘留限量,并規定了109種農藥在肉、蛋、奶等27種居民日常消費的動物源性農產品中703項最大殘留限量,大大豐富了農藥殘留限量的涵蓋范圍;
2、新增人參、楊梅、東棗等119種特色小宗作物804項限量標準,總數達到1602項,為保障特色產業安全、有序發展提供了新依據。
3、豁免制定食品中最大殘留限量標準的農藥名單(附錄B)用于界定不需要制定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的范圍。修訂了規范性附錄B,增加了11種農藥。
4、修訂了食品類別及測定部位(附錄A),增加了羽扇豆等22種食品名稱,修訂了7種食品名稱,修訂了2種食品分類。
二、 規范性引用文件
新標準GB2763-2019規范性引用文件共涉及192個檢測方法,相比標準GB2763-2016和GB2763.1-2018,增加了45項檢測方法標準,刪除了17項檢測方法標準,變更了9項檢測方法標準。
新標準GB2763-2019首次新增加GB23200.11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種農藥及其代謝物殘留量的測定氣相色譜-質譜聯用法》、GB23200.108《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植物源性食品中草銨膦液相色譜-質譜聯用法》等檢測方法作為指定檢測方法。
其中,GB23200.113-2018為首次使用色相色譜-串聯質譜聯用法(GC-MS/MS)檢測植物源性食品中多農藥殘留的國家標準,可用于復雜基質中一次性定性、定量檢測208種目標化合物;GB23200.108-2018為首次發布的檢測植物源性中草銨膦的國家標準。
同時提出,在配套檢測方法中選擇滿足檢測要求的方法進行檢測。新標準GB2763-2019發布后,新發布實施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GB23200)同樣適用于相應參數的檢測。
三、 術語與定義
這部分內容與標準GB 2763-2016、GB 2763.1-2018相比較沒有變化。
四、技術要求
該部分是新標準GB2763-2019重點部分。其中每種農藥的技術要求均由主要用途、ADI值、殘留物、最大殘留限量表、檢測方法構成。主要變化如下:
1、增加了蔬菜、水果中農藥殘留限量值的數量,而且首次將動物肉類、動物內臟、動物脂肪、蛋類、生乳等動物源性食品中109種農藥最大殘留限量值納入其中。
2、增加了2,4-滴二甲胺鹽等51種農藥,刪除了氟吡禾靈1種農藥,其最大殘留限量合并到氟吡甲禾靈和高效氟吡甲禾靈
3、將二氰蒽醌等17種農藥的部分限量值由正式限量修改為臨時限,將草銨膦等12種農藥的部分限量值由臨時限量修改為正式限量。
4、對原標準中2,4-滴異辛酯等6種農藥殘留物定義,阿維菌素等21種農藥每日允許攝入量等信息進行了修訂。
5、修訂了代森聯等5種農藥的中、英文通用名。
相比標準GB2763-2016,新標準GB2763-2019不僅僅是增加了蔬菜、水果中農藥殘留限量值的數量,而且首次將動物肉類、動物內臟、動物脂肪、蛋類、生乳等動物源性食品中109種農藥最大殘留限量值納入其中。其中,增加了2,4-滴二甲胺鹽等51種農藥;刪除了氟吡禾靈1種農藥,其最大殘留限量合并到氟吡甲禾靈和高效氟吡甲禾靈;將二氰蒽醌等17種農藥的部分限量值由正式限量修改為臨時限。
新標準存在的不足
相比標準GB 2763-2016,新標準GB 2763-2019在農藥數量、食品類別/名稱、檢測方法均有一定程度的增加,豐富了農藥殘留的涵蓋范圍,仍有以下兩點不足。
1、新標準GB 2763-2019中還有不少項目沒有指定檢測方法標準。例如特丁硫磷的在所有食品類別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均為臨時限量且無指定檢測方法,而標準GB 2763-2016全部為正式限量且有指定檢測方法SN 0522、NY/T 761、NY/T 1379。
2、新標準GB 2763-2019依然沒有解決部分農藥代謝物沒有檢測依據的問題。比如氟蟲腈的檢測應檢氟蟲腈及其三種代謝物(氟甲腈、氟蟲腈砜和氟蟲腈亞砜)之和,以氟蟲腈表示。但新標準GB 2763-2019指定的三個方法標準GB 23200.34、SN/T 1982、NY/T 1379均只有氟蟲腈原藥沒有代謝物。
針對新增的2967項限量要求,質量部要做哪些準備呢?
質量應對措施
1、新標準掃描和影響分析
目前,網上已經可以拿到GB 2763-2019的電子版,需要對新標準增加的內容(包括農藥種類和限量)做個系統的掃描。
有些企業認為我的產品標準里面沒有農殘限量要求,這個新標準跟我有什么關系?
本質上講,產品標準僅僅是風險管理的一部分,終產品標準沒有要求,不代表沒有風險,大部分食品的直接或者間接原料都是初級農產品,還是需要從過程管理的角度來考慮。
所以,即使終產品中沒有農殘限量標準,仍需要看一下直接和間接原輔料中初級農產品的情況。
根據掃描的結果,做一下影響分析,包括是否有影響,影響的大小;需要關注供應鏈上下游對新標準的反應情況,需要跟相關方做必要的溝通。
2、供應鏈相關方及內部溝
評估新標準帶來的影響,需要考慮下游客戶要求的變更,及時跟客戶溝通,了解客戶的要求;也可以做完初步分析后,再跟客戶溝通。
上游供應商也同樣需要做相關溝通的,將相關要求告知給供應商;或者要求供應商先做好相應的影響分析,再做相應的決定。
內部相關方,按照合規管理的常規要求,出現新的法規標準,需要就變更做相應的內部溝通或者培訓,確保相關部門了解相應的要求。
包括原輔料規格書、原輔料驗收、成品規格書和產品檢驗方法等的變更,檢測設備采購等等,均需要考慮相關的內部溝通或者培訓,確保新要求能被充分的識別和滿足。
3、更新檢測計劃和送檢安排
做好必要的內外部溝通后,還需要根據新標準的要求,回顧原輔料和產品的檢測計劃,確保滿足新標準和客戶的要求。并及時做好原輔料和產品的送檢安排,確保在新標準正式實施時,滿足所有要求。
中科檢測具備國家認可資質,能依據標準要求進行農產品檢測,出具權威檢測報告,確保食品健康安全。如果有相關業務需求,歡迎聯系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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