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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質量評價方法及結果是什么
發布時間:2021-12-22 305

  耕地質量評價方法及結果

 

  (一)評價的方法

 
  耕地質量評價目前采取的評價方法主要有兩種,一種是綜合評價方法,就是將耕地利用的自然條件評價、利用方式評價、經營方式評價結果通過一定的量化方法,得到一個綜合的評價結果,總體反映耕地的質量的水平。
 
  另一種方法是分生態、經濟、社會三個方面反映耕地質量水平。為了利用農用地分等成果,耕地質量評價應采取綜合評價法。
 

  (二)評價單元

 
  在確定耕地質量評價方法后,根據評價目的和評價對象確定評價單元。為了和農用地分等相結合,保持和農用地分等成果一致性,耕地質量評價單元采取農用地分等單元。
 
  其理由有三點:一是耕地質量評價是農用地分等的具體化和深化,利用農用地分等單元做為耕地質量評價單元,可以使耕地質量評價和農用地分等結果相一致;二是單元內耕地質量具有相同性,便于耕地質量劃分;三是可以保留村級界限的完整性,便于實施。
 

  (三)評價指標的量化

 
  在耕地質量評價指標確定后,應對其指標進行無量綱定量轉化。對于已完成了鄉、縣級農用地分等工作,農用地分等單元的自然質量分值,土地利用等指數及農用地等別指數的確定,均采取指標量化的方式。
 
  為了和農用地分等成果一致性,在耕地質量評價的指標可大部分采用農用地分等的指標,只不過在某些方面給予細化和補充。
 
 
耕地質量評價方法


 

  (四)權重值的確定

 
  在耕地質量評價中,各指標的權重值確定非常重要,耕地質量的自然條件,利用方式及經營水平各指標之間關系錯綜復雜,確定各評價指標權重值是便于確定性和隨機性的統一。
 
  權重值的確定采用裴特爾法,即組織專家打分的方法,進行確定耕地質量各指標的權重值。其自然條件的權重值采用農用地分等中自然質量分值計算的權重值。
 

  (五)計算及結果

 
  由于耕地質量評價是農用地分等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使兩者相協調,并且農用地分等成果充分利用了起來。因此,在耕地質量評價的計算,均采用農用地分等的計算公式和方法,其參數也是選擇農用地分等中所采用的參數。
 
  但考慮到耕地質量評價選擇的評價指標比農用地分等的指標多、除了主要評價指標相一致外,對其它指數,如耕地污染率、道路通達度、田塊規模程度等指數均利用修正方法,即將其它指標做為一個修正系數,對農用地分等成果進行修正,其修正系數一般不超過±10%。
 
  以上就是對耕地質量評價方法及結果做出的全面講解,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中科檢測自有獨立實驗室,經過60多年的專業技術的積累和沉淀,現已成為全國大型的綜合性檢驗檢測技術服務機構,具有各級政府部門認可的科研成果檢測資格,具備專業的耕地質量評價服務,同時還提供毒理檢測、潔凈度檢測、可靠性測試等服務,檢測與認證結果得到國際公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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