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隱患排查要怎么做?
發布時間: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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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規范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工作,生態環境部于2021年1月4日發布了《重點監管單位土壤污染隱患排查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
《指南》的出臺旨在指導企業開展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工作,迅速發現土壤污染隱患或者土壤污染,盡早采取措施消除隱患、控制風險,防止污染或者污染擴散和加重,降低后期風險管控或修復成本。
應該怎么樣開展重點監管單位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工作?
重點監管單位是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工作的實施主體,可根據自身技術能力情況,自行組織進行排查,或委托有關技術部門幫助完成排查。
重點監管單位應該結合生產實際從以下三個方面開展排查和整改:
(1)重點場所或重點設施設備是否具有基本的防滲漏、流失、揚散土壤污染預防功能,以及有關預防土壤污染管理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
(2)當滲漏、流失、揚散發生時,是否具有設施防止污染物進入土壤的;
?。?)設施或者措施是否有能有效、及時發現并處理泄漏、滲漏或者土壤污染。
多久開展一次土壤污染隱患排查?
?。?)重點監管單位原則上應在《指南》發布后一年內,以廠區為單位開展一次綜合性、系統化的土壤污染隱患排查,新增的重點監管單位應在列入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后一年內開展。之后,原則上針對生產經營活動中涉及有毒有害物質的場所、設施設備,每2-3年進行一次排查。對于新、改、擴建項目,應在投產后一年內進行補充排查。
?。?)考慮到不同行業有不同的特點,《指南》規定重點監管單位可以根據行業特點和生產實際,對排查頻次與排查范圍進行優化調整,也就是不搞一刀切。
(3)重點監管單位開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結果有不正常的情況,也要及時開展土壤污染隱患排查。
土壤污染隱患排查的主要工作程序有哪些?
主要工作程序一般包括:確定排查范圍、開展現場排查、落實隱患整改、檔案建立與應用等。
有哪些是潛在土壤污染隱患的重點場所或者重點設施設備?

以上就是關于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工作怎么做的詳細講解,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作為中國科學院控股有限公司(國科控股)旗下綜合性第三方檢驗檢測認證機構——中科檢測,不但有開展土壤污染隱患排查的服務,還提供了毒理檢測、光伏檢測、潔凈度檢測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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