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祛斑美白功效評價:祛斑美白化妝品須通過人體功效評價試驗
發布時間:2024-11-06 86

  《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規范》規定:具有美白功效的化妝品,應當通過人體功效評價試驗方式進行功效宣稱評價,并且應當由化妝品注冊和備案檢驗機構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技術規范的要求開展人體功效評價試驗,并出具報告。




  中科檢測是權威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可提供一系列化妝品功效評價服務,包括美白化妝品功效評價服務,并出具權威報告。


  祛斑美白類化妝品的作用機理


  市場上祛斑美白類化妝品數量種類繁多,根據產品的作用機理,一般可分為化學美白類、僅具物理遮蓋類這兩種類型。


  化學美白類化妝品,是指通過抑制黑色素的生成,阻斷黑色素的運輸,達到美白皮膚的效果。


  僅具物理遮蓋類化妝品,是指使用了物理遮蓋劑,如二氧化鈦、氧化鋅、滑石粉等或類似的白色粉狀物,通過涂抹覆蓋于皮膚表面,遮蓋皮膚上的斑點,以達到美白的效果,但并不能改變皮膚的本來面貌。


  美白化妝品監管


  在我國,對美白化妝品劃歸特殊化妝品范疇并實施嚴格監管正是基于該品類產品較高的安全風險。對美白類產品進行更嚴格管理也是是國際通行做法。


  根據《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規范》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新申請注冊的祛斑美白類化妝品,應當由化妝品注冊和備案檢驗機構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技術規范的要求開展人體功效評價試驗、并出具報告,由化妝品注冊人在國家藥監局指定的專門網站上傳產品功效宣稱依據的摘要。


  同時,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規定,化妝品標簽全成分標示要求,化妝品配方中所有不超過0.1%(w/w)的成分應當以“其他微量成分”作為引導語引出另行標注。


  消費者應該如何選用美白化妝品?


  首先,應該通過正規渠道選購美白化妝品,購買的產品標簽中必須要有國家藥監局的產品批準文號,即:如2021年批準的國產祛斑美白類產品為“國妝特字G2021XXXX”,進口產品為“國妝特進字J2021XXXX”。也可以通過國家藥監局官網或國家局“化妝品監管”APP核對產品注冊信息與實際標簽標注的信息的一致性。選購時注意區分祛斑美白類中的僅具物理遮蓋的產品。


  避免購買標簽上有明顯違規宣稱的產品,如“快速美白”、“七日白”、“醫學美白”等,因為有些假冒偽劣產品正是通過這些虛假宣稱激發消費者購買欲望,上述宣稱的背后常常會涉嫌一些非法添加的情形,如非法添加激素和鉛、汞等禁用物質,反復使用激素類產品會使皮膚異常敏感,變成“激素臉”引發依賴型皮炎,嚴重的會對神經系統等造成危害。


  根據季節特點選擇適合自己膚質的產品,對敏感皮膚的消費者在局部皮膚試用后再使用。使用前注意仔細閱讀產品說明書,尤其是一些警示用語。如使用后出現皮膚紅腫、刺癢等癥狀應立即停用,嚴重者應及時就醫。


  在使用美白化妝品的同時一定要盡可能減少日曬對皮膚產生的影響,尤其是使皮膚曬黑的長波紫外線UVA,否則會影響產品的美白效果,建議在春夏季節外出時配合使用防曬化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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