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檢測 > 行業新聞 > 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要做哪些工作?
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要做哪些工作?
發布時間:2020-05-21 175

2020年3月18日,上海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上海市2020年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通知,公布了上海市2020年土壤環境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共188家。

 

那么,土壤環境污染重點監管單位若未依法完成相關工作,需要負什么法律責任?

 

1、未開展自行監測、未按年度報告有毒有害物質排放情況、建立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制度、未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依據《土壤防治法》第86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土壤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

(一)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未制定、實施自行監測方案,或者未將監測數據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

(二)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

(三)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未按年度報告有毒有害物質排放情況,或者未建立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制度的;

(四)拆除設施、設備或者建筑物、構筑物,企業事業單位未采取相應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或者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未制定、實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

......

有前款規定行為之一的,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第七項規定行為之一,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2、向農用地排放重金屬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

第八十七條 違反本法規定,向農用地排放重金屬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含量超標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礦、礦渣等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3、將有毒有害物質、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復墾。

第八十九條 違反本法規定,將重金屬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含量超標的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復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4、未實施風險管控和修復工作。

第九十一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單獨收集、存放開發建設過程中剝離的表土的;

(二)實施風險管控、修復活動對土壤、周邊環境造成新的污染的;

(三)轉運污染土壤,未將運輸時間、方式、線路和污染土壤數量、去向、最終處置措施等提前報所在地和接收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

(四)未達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確定的風險管控、修復目標的建設用地地塊,開工建設與風險管控、修復無關的項目的。

第九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土壤污染責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權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土壤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委托他人代為履行,所需費用由土壤污染責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權人承擔;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風險評估的;

(三)未按照規定采取風險管控措施的;

(四)未按照規定實施修復的;

(五)風險管控、修復活動完成后,未另行委托有關單位對風險管控效果、修復效果進行評估的。

土壤污染責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權人有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土壤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可以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5、未按照規定實施后期管理。

第九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土壤污染責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權人未按照規定實施后期管理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土壤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6、未備案。

第九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未按照規定將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報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備案的;

(二)土壤污染責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權人未按照規定將修復方案、效果評估報告報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農業農村、林業草原主管部門備案的;

(三)土地使用權人未按照規定將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報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的。

 

中科檢測具備國家認可資質,能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的要求,進行土壤檢測,出具權威檢測報告。如果有相關業務需求,歡迎聯系。

相關資訊

查看更多 >
檢測服務
檢測標簽
檢測專題
檢測標準
檢測文章
免費咨詢
可加急,最快5分鐘成交,最遲2小時聯系
* 咨詢內容
您的稱呼
* 手機號碼
+86
電子郵箱